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欄目:問題解答 人氣:0 日期:2021-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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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大家最關心的問題莫屬工資申報了,很多通過3年2倍的方式申請落戶的朋友都擔心這樣一個問題:
新社?;鶖党鰜砗螅绻覠o法達到2倍以上基數,不符合近3年連續(xù)累計2倍社保的要求了?之前累計的社保是不是就作廢了呢?
陳老師先上結論——不用作廢!可以暫時滿足1倍以上,之后趕緊找機會提上去吧!
為什么會有這個結論呢?
首先,我們來看看在去年11月新推出的“居轉戶優(yōu)化政策”:
優(yōu)化政策涉及部分
政策解析:
新優(yōu)化內容中明確指出只需“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及申報當月在本市繳納城鎮(zhèn)社會保險基數達到上奈奈度本市城鎮(zhèn)單位就業(yè)人員平均工資2倍的,在申辦居轉戶市可不受職稱或者職業(yè)資格”。也就是說,新優(yōu)化政策中取締了“連續(xù)3年2倍以上”這個要求。
原居轉戶政策涉及部分
所以,目前只需滿足近4年內36個月社保基數2倍以上即可,之前累計的2倍不會因為斷2倍而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