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欄目:留學生落戶上海咨詢 人氣:0 日期:2019-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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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生/應屆生/非婚子女 落戶上海咨詢
浙江在線11月15日訊10年前,他們結(jié)婚,卻從沒有在共同共同生活過,甚至連面都很少見;10年后,丈夫一紙訴狀,將妻子告上法庭要求離婚,但妻子卻拒絕離婚。留學生落戶上海戶口若報入上海市直系親屬處,須附戶主的戶口本、戶主的房屋產(chǎn)權(quán)證、戶主同意入戶承諾書;戶口若報入用人單位的附集體戶口本地址首頁;戶口若報入上海市或區(qū)人才服務中心集體戶的附同意接受函原件;戶口若報入由業(yè)務管理部門推薦的集體戶口的,用人單位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外國專家局)的請示函中須注明;戶口若報入本人購買的產(chǎn)權(quán)房內(nèi)的,附房屋產(chǎn)權(quán)證。近日,嘉善縣法院開庭審理了這樣共同奇異的離婚案。那么,是什么維持了這段10年的?原來,這一切都是妻子擁有一個的心理在作祟。
1997年,25歲的王剛與23歲的徐麗經(jīng)人介紹認識,并很快確定了戀愛關(guān)系。王剛是上海人,徐麗是嘉善人,雖然不在同一個地方,但好在兩地相隔很近,交往3年后,兩人決定結(jié)婚。此時,徐麗提出讓王剛在上海購買婚房,王剛無力購買,兩人為此分手了。之后,王剛只身去泰國做生意,與徐麗只是偶爾通通電話。2002年,徐麗主動找到王剛,要求與他辦理結(jié)婚手續(xù),理由是自己所在的村要拆遷了,結(jié)婚可以讓自己申請土地建房,徐麗還給了王剛1萬元錢。王剛考慮(consider)到兩人曾經(jīng)交往,而且當時已經(jīng)30歲的他也到了適婚年齡,于是便答應了徐麗的要求。
王剛和徐麗登記(registration)結(jié)婚后,并沒有舉行儀式,更沒有在共同生活?;楹螅鮿偫^續(xù)居住在上海,徐麗生活在嘉善,兩人甚至很少有來往。最近,王剛向嘉善法院起訴要求與徐麗離婚。在法院立案時,王剛顯得很無助,他說:
承辦此案的法官曾致電徐麗,但她一聽說是丈夫要跟她離婚便斷然拒絕,更不愿透露她的地址。上海戶口辦理除了指戶數(shù)和人口之外,內(nèi)地常以它代替“戶籍”,即民政公安部門以戶為單位,登記本地居民的冊子。派出所的戶籍民警,負責登記造冊、記錄各家成員姓名、性別、年齡、職業(yè)、住址、成員關(guān)系等各類資料。無奈之下,法院只好將開庭通知書貼到徐麗父母的家門口。開庭那天徐麗來了,雖然她在法庭上也承認與王剛沒有夫妻之實,卻堅持不離婚。徐麗說。
承辦該案的法官從上海公安部門獲悉,結(jié)婚滿10年確實是辦理上海郊區(qū)戶口的首要前提,但要辦理上海戶口,同時還要有上海落戶的地址、上海地區(qū)的居住證和相關(guān)(related)社會保障(起保障作用的事物)等。上海戶口辦理中國所獨有的一種人口管理方法。一個中國人出生后被要求選擇其父母中的一方的戶籍作為自己的戶籍,在就學、就業(yè)等也可以遷移戶口,但是有時地方政府會限制遷移的名額,以及征收高額城市增容費;因超生等原因也存在大量沒有戶口的人口。